根据国务院《地名管理条例》和《江西省地名管理办法》《南昌市地名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南昌市住建局批准了“半岛商务中心”的命名。市住建局已按《地名管理条例》第十三条规定报送我局备案。我局依据《地名管理条例》第十四条和《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十二条规定向社会进行公告,准予使用。
楼宇命名情况一览表
标准名称/罗马字母拼写 |
所属 政区 |
地理位置 |
批准 机关 |
批准 时间 |
申报 单位 |
半岛商务中心 /BANDAO SHANGWUZHONGXIN |
红谷 滩区 |
东起赣江北大道,西至凤仪路,北起祥瑞路,南至规划道路 |
市住 建局 |
2023. 7.28 |
江西韫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|